|
来源: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分享到:
|
问:伤残津贴是一成不变的吗?
答:会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对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调整和确定作了进一步的规定,明确了伤残津贴调整的公式和原则。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公式
Z1=S×(G×a+X×b)±C
a+b=1,a>b,C≥0。
其中:Z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调整额。
S——上年度省(区、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
G——上年度省(区、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
X——上年度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a——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权重系数。
b——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权重系数。
C——省(区、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等因素综合调节额。
当职工平均工资下降时,G=0;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负时,X=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